唐家人在西都玩了三天。
第三天下午,买了一堆特产后,唐婉月才开车回家。
唐清华终于松下来,回网吧查看一番,一切都运行正常,反正这几天属于开业期,时间特殊情况特殊,所以他也没急着了解盈利状况。
第四天上午,他躲在寝室睡懒觉。
“唐清华,楼下有美女找你!”
有同班同学过来叫他。
美女?找我?
哪来的美女?
听到这两个词,唐清华心神一震,立刻翻身起床。
结果到楼下一看,是吴婧!
“婧美女早啊——”
唐清华笑着慵懒招呼。
“早个屁,都快吃午饭了!”
吴婧气呼呼的说,把手上袋子朝他扔去:“这是你的臭衣服!”
“是吗?”
唐清华接过,打开闻了闻:“嗯,好香——”
“胡说,我没喷香水!”
吴婧闻言急了,她真没喷香水。
“没喷吗?怎么还是香?”
唐清华一副醒悟样:“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少女清香……”
“滚……”
吴婧气得咬牙切齿,哪里还不明白,这是唐清华在调戏她:“我走啦!”
“别啊,都快吃午饭了!”
唐清华哪会答应:“幸苦婧同学,我请你吃午饭道谢?”
“不吃!”
吴婧挺胸不理。
“甭这样嘛——”
唐清华直接把手机塞她手里:“你稍等一会儿,我去换身衣服,五分钟后见!”
说完一溜烟跑了!
该死的,
居然把手机当“人质”,
哦不,是“物质”!
吴婧那个气啊,想把他手机扔掉,又有些于心不忍,只能在楼下等着。
他就不怕自己偷看他手机?
吴婧打量起手中手机,不是什么豪华机型,很普通的低端货,五六百元一个,除了打电话和发短信,几乎没别的功能……可这家伙竟然舍得买3000多块的高档手机送给自己?
哼,算他有良心。
片刻后,唐清华跑下来!
“走吧,去哪个食堂?”
唐清华一边说,一边将踏板摩托推出来:“要不请你去校外吃大餐?”
“你钱很多吗?”
吴婧嗔怒他一眼。
“啊……”
唐清华顿时犹豫。
是说真话呢?
还是说假话呢?
“去食堂啦,我想吃过桥米线。”
吴婧打断了他的选择困难症。
这次,吴婧没有拒绝,侧坐在摩托车后座,右手轻轻拽住他的体恤!
“走咯——”
唐清华一声怪叫,摩托车快速冲出。
“啊,你慢点!”
吴婧身体剧晃,深怕自己掉下来,右手连忙环住他的腰,整个人靠在他后背。
一团柔软压在背上,唐清华顿时心中一荡,摩托车开得更快了!
摩托车在校园里穿梭,长裙随风飘舞……
留下一片羡慕的眼神!
……
蜀大食堂的饭菜,谈不上多好吃,但也不算难吃!
唐清华单炒了两样菜,又要了一份水煮鱼,两个人在窗户前,慢慢的品尝着。
校园广播里,正播放着情深深雨濛濛,那熟悉的旋律,吴婧忍不住跟着哼唱!
嗯,她的心情不错!
“你说,我要是去唱歌怎么样?”
她突然抬起头,眼睛水汪汪的。
“挺好啊,你的声音清澈明净,有很独特的味道,要是唱歌肯定会火!”
唐清华十分客观的点评。
“云江哥哥也觉得我很有潜力!”
吴婧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他手下有个音乐公司,想让我做兼职歌手,为我录音出歌曲……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怎么样!”
唐清华一听,立刻摇头。
“不要赌气,好好说——”
吴婧像哄小孩子般道。
“真不怎么样!”
唐清华满脸严肃:“我知道你喜欢音乐,但哪用得着找他录音……你若是想唱歌,我帮你写一首,保证让你一唱就红!”
“你还会写歌?”
吴婧顿时笑了,满脸好奇。
“那是当然——”
唐清华拍拍胸口:“写歌这种小事情算什么?我乃绝世天才,一点就通,一学就会……”
“打住!再吹,牛都飞起来了!”
吴婧连忙止住他。
“……”
唐清华。
………
午后,天微雨。
两人心情俱佳,一起出学校溜达。
没有去城里逛街,而来到学校后面的田野里,悠闲的漫步。
漫步在黄色落叶下,说说文学,聊聊人生……
直到这一刻,唐清华感觉自己才彻底的穿越过来,身上不再有中年人的沉重,只有青年的欣欣向荣,和对明天的美好期望。
“吴婧,你真喜欢唱歌?”
唐清华突然开口问。
“喜欢啊?怎么又问?”
吴婧抬头看着他,眼神亮晶晶。
“那就好……下雨啦!”
雨越下越大,两人躲到一颗大梧桐树下。
雨水透过树叶,滴滴答答掉下来,秋风迎面拂过,吴婧微微发抖。
“穿上吧——”
唐清华体贴的把衣服脱下来递给她。
“你不冷吗?”
吴婧红着脸问他。
唐清华里面只穿了件汗衫,结实的胳膊和淡金色的皮肤,晃得她心跳微微加速,她没想到唐清华匀称的外表下,身材竟如此健硕结实!
“我这身体,会冷吗?”
唐清华摆了个“思考者”。
“哈哈,好丑……你这伤哪来的?”
吴婧抿嘴轻笑,看到他手臂上的伤疤,用手戳了戳。
“这个暑假,我都在广州打工!”
看着那道伤疤,回忆微微苦涩:“不是那些常见的轻松工作,而是在轧钢厂里,做搬运钢材的重体力活儿……三百斤、四百斤的料子,两个人把他搬到二十米外,每天从早到晚,差不多干十六个小时,一个月2600元。”
“啊……”
吴婧顿时呆了:“你怎么这么拼?”
“不拼不行啊!”
唐清华长叹口气:“当时,我爸车祸重伤,急需要钱动手术!虽然很累很累,甚至好几次累晕在车间,但想着父亲的命,我还是坚持了过来……不过,都过去了,一切都好!”
“你爸爸呢?”
吴婧靠在他身上,小声的问。
“老天眷顾,我爸现在身体很健康,前几天我姐还开车,带着他来西都旅游呢!”
唐清华自然的揽住她肩膀。
“呼,那就好!”
吴婧长松一口气,满是欣慰。
这一刻,她对唐清华的认识,莫名的更深一层。
以往。
她对唐清华的好感,来自于他幽默的谈吐,厚厚的脸皮,跳脱的风格!唐清华的身上,有懵懂青年所没有的成熟感,偶尔有些花花肠子,却让她生不出讨厌感来!
但现在。
她从唐清华的身上,感觉到莫名的安全,那是一种信任的感觉!
“雨小了,我们跑——”
眼看雨稍小,唐清华拉起她便跑。
两人奔跑在田野上,
路过微风,
路过落叶,
路过美丽的秋天,
也许,
能收获丰硕的爱情!
……
唐清华的吉他,是前世他当老师时,跟音乐老师学的!说不上有多精通,但算是微有小成,两人常常弹奏些流行歌曲,聊以自乐!
晚上。
他从班长手里借来了吉他!
调了调弦后,他开始吟唱。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只那日的愁,”
……
略带忧愁的旋律响起,是赵大雷的成名曲《西都》,唐清华微微压低嗓音,用那三十多岁的大叔嗓音,配合吉他悠扬的声音,唱起了这首满是忧郁的歌。..?
“我草——”
超哥手中的随身听掉了,怔怔的望着唐清华:“老四,你竟然还会吉他弹唱……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没有听过。”
“这是我自己写的歌,就叫西都!”
唐清华不要脸的开始剽窃。
文明人之耻啊,请赵大雷大哥恕罪,主要是你这首歌,实在是太好听了!
当然,他将歌词改了改。
身为一个名大学生,是不会去小酒馆的,玉林路也改成了校园的小道,整体符合青春又多愁的大学生形象。
“见了个鬼,你还会写歌?”
王翰峰一副见鬼模样:“偏偏连我也觉得,这首歌还挺好听的!”
“再来一遍,大爷有赏!”
曲晓宇在他面前,碰触一枚笔筒。
唐清华心情挺好,再次唱了起来。
……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桦树林的尽头,”
“坐在图书馆的门口!”
当旋律再次传起,整个大寝室都沸腾了,甚至楼上楼下寝室的同学,都跑上来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