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还没想明白,又听有人说:“还有,你们知道那个大学生是谁吗?就是以前也是大院的朱家,你们还记得不?朱晨光的堂姐朱雁的儿子。”
“朱雁的儿子?确实听说学习挺好……”
这么一说,叶笙也想起来了,为什么会觉得朱雁觉得眼熟,原来是朱晨光和朱虹的堂姐。朱雁和朱虹长得还是有点儿像的。
朱浣浣完全忘了朱虹这个人,推了推叶笙的胳膊:“朱晨光是谁啊?”
叶笙很小声的跟朱浣浣说着:“之前,一个喜欢周砚深的姑娘,男人没了,留下了个孩子,后来孩子也没要,回来了。你还记得不?”
这么一提,朱浣浣有了印象,连连点头:“知道了知道了,不过,最近出事的都是老朱家,我们老朱家有点儿不吉利啊。不对,我和朱虹他们肯定不是一个朱。”
叶笙小声笑起来:“你可真能胡说八道,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话题很快过去,大家又聊起其他,叶笙却感觉这个案子恐怕是有些不简单的。
第二天一早,去了趟办公室,然后赶着去刑侦大队了解这个案子。
在公安局大门口,碰见了一对夫妻,面容也是憔悴,拿着一摞资料,目光盲目胆怯。
叶笙路过瞥了一眼,凭着直觉停下脚步,转身朝夫妻俩走去:“你们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夫妻俩一看就很老实,女的双目红肿,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男的先开口:“我女儿被人害死了,我们想要杀人犯偿命!”
叶笙看看附近:“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先跟我来,我们找个地方说,我是律师,说不定可以帮到你们。”
夫妻俩对看一眼,有些迟疑,男人犹豫地开口:“我们没钱,我们知道请人打官司要花很多的钱,可是我们没钱。”
叶笙摇头安抚:“不会的,我先了解一下什么情况。”
夫妻俩也是走投无路,女儿尸体也已经被火化,他们来找过几次,官方给的回答都是,案子还在审理中,一定会给他们一个结果。也让他们放心,一定会将凶手绳之以法,得到该有的处罚。
他们也没什么办法,回去后等了两天,却听说凶手家里有背景,可能会随便判几年就出来,他们怕这个结果,又来问,可是得到的答案还是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叶笙带夫妻俩去附近公园的凉亭坐下,了解了夫妻俩男的叫丁国柱,女的叫孙红梅。家里有两个孩子,女儿十九刚上大一就被害死,儿子十七还在上高中。
丁国柱原本是厂子的钳工,却赶上了第一批下岗,现在无业在家,平时干点零工挣钱,妻子孙红梅原本在纺织厂,纺织厂现在效益也不好,好几个月不发工资,家里要供两个学生上学,她就从厂子出来,在纺织厂附近摆了个小吃摊,也只是能勉强维持生活。
叶笙看着两人沧桑的面容,又看着两人粗糙的手上厚厚的老茧:“你们为什么同意直接火化了?”
丁国柱不安地搓手:“我也是没办法……”
孙红梅瞪了他一眼,红着眼跟叶笙说着:“什么没办法?他就是窝囊,人家过来一吓唬,他就签字同意火化,等我们反应我来,我可怜的女儿……呜呜”
说着又忍不住哭起来。
丁国柱也红了眼,却又没办法:“那我能咋办?人家都说了,小雅的事情要是不及时处理,以后会影响到明明的前途。”、
叶笙看着他们给她的照片,照片上,是十九岁的丁小雅,笑容明媚,正是阳光灿烂的年纪。
等两人情绪稳定一些,她才问:“你们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孙红梅摇头:“不清楚,我家小雅成绩不错,考上了师范大学,今年寒假回来,还懂事地帮我出摊,每天不管几点,都等着我,和我一起收摊回家。出事的前的一天晚上,陈光辉他们几个来我摊上吃馄饨,认出了小雅,还挺开心的聊天,陈光辉说第二天同学聚会,问小雅去不去。我女儿当时还有些犹豫,我就想着孩子肯定是想和同学一起玩的。而且这个陈光辉,还考到了京市大学,那么优秀,我也放心小雅和这么优秀的孩子一起玩的。”
“谁知道,谁能想到,去参加聚会就再也没回来,也都怪我,我要是知道这次聚会会要了我闺女的命,我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去啊。”
丁国柱叹口气:“也是孩子的命,谁能想到一个陈光辉会干出这样的事情?那天晚上,小雅没回来,我们两口子还去找了,把市区开门的饭店都找了一遍也没找见,还想着是不是因为太晚去同学家睡了,谁知道,第二天上午警察就找上门,小雅就没了……”
叶笙皱眉:“那警察是怎么说的?小雅具体遇害过程有没有说?”
孙红梅摇头:“到现在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说法,问题就是还在审理中。一开始时,有人说是因为陈光辉和我家小雅发生争执,陈光辉趁着酒劲一气之下,掐死了我女儿。后来又说,因为小雅对陈光辉有好感,两人吃完饭是一起出去,后来去了招待所。”
叶笙听着都觉得漏洞百出:“小雅真的喜欢陈光辉吗?”
孙红梅又摇头:“这个我也不清楚啊,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丁国柱看了眼孙红梅:“你不是说小雅喜欢那小子,还说那小子很优秀,以后当你女婿,你都能乐醒。”
孙红梅回头瞪着丈夫:“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我是想过让小雅跟陈光辉处对象,我听说陈光辉家庭条件不错,那孩子长得也不错,又上这么好的大学,那前途肯定好,我们小雅要是找这么个对象,后半辈子就不用像我一样,起早贪黑地摆摊。”
丁国柱被怼得没话可说,小声嘟囔着:“孩子都没了,说这些有什么用?我们现在就是要让陈光辉这小子死,让他杀人偿命。要是法律判得不公,老子大不了豁出这条命不要,也要去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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