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1617 第一千八十二章 重骑

行军队列几乎是瞬间变成了防御阵列,方阵编制和纯刺刀的空心方阵在防御上不需要有任何担心,重甲步兵和披甲的长枪手足够坚强,他们会如磐石般的始终防御在火铳手的身前,如果方阵被击跨,光有火铳手是毫无用处的,火力输出是杀伤,但方阵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重甲长枪兵和刀牌手。

有了刺刀的空心方阵才能独立自主完成防御和进攻两项职能,队伍中有四个连是完全的火铳手构成,当他们将闪烁寒光的刺刀举向半空时,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集结很快完成,蒙古人也很快接近到两里左右。

“很快他们就要绕过来射箭了。”枪骑兵掩护在两翼和阵前,如果蒙古人大举进逼,枪骑兵就会后撤,他们是冲阵的重骑兵,来回的奔跑掩护不是枪骑兵的职责,坐骑也承担不了。

少量的猎骑兵在两翼支援,他们已经横下火铳,他们的火铳攻击力射程都远在蒙古人软弱的骑弓之上,根本不担心骑射骚扰。

“什么?”马武面露震惊之色,他身边的林南星和聂磊等人的表情也是一样。

在对面万把人的骑阵之中出现一千多蒙古骑兵,他们并没有如往常那样怪叫绕圈,而是驰骋在大阵之前,形成了一个锐利的尖头。

“他们要冲阵?”马武几乎把眼珠子都瞪下来了,其余的人也差不多是一样的表情。

从漠南开始到漠北,再到这草原西处的河畔,从来没有,一次也不曾见过蒙古人打冲阵。

从来都是拉瓦战法,两翼骚扰,射箭,奔袭,企图扰乱商团军的阵脚,然后趁乱获胜,骑战时也是用几百人一股的骑阵乱战之法,也是蒙古人的老战术,来回奔跑,扯动战线,利用机动性和骑兵优势来获胜。

没有一次,从来没有过一次蒙古人要打对冲。

前方的枪骑兵连打来旗号,确定他们要与蒙古人对冲。

对方的主阵和龙骑兵的主阵距离一样,并且有默契的并没有再继续前行。

枪骑兵不到二百人,而对面的蒙古骑兵驰近之后,很明显看的出来也是拼凑出来的重骑兵,少数战马披甲,多半的人披着多层的锁甲和绵甲,个个头戴铁盔,有顿项,护臂,铁网裙,具甲当然不及枪骑兵很多,但也勉强可以算是重骑兵。

枪骑兵前排持长矛大刀,后排则以马刀构成,对面的重骑兵则多半持铁矛或狼牙棒,骨朵等挥砸的重兵器。

两边越来越接近,这一场对冲战不可避免。

商团军绝不会退却,枪骑兵连请示也没有就直接决定对冲,蒙古人则需要把这些商团军的铁骑兵击败,驱赶,然后可以把方阵象肉馅一样吞下去,当然他们还并不明白,更难啃下去的是这些方阵。

不得不说却图汗部拥有漠南和漠北诸多大部落都没有的血勇之气和自信,当然也拥有他们老祖宗真正的骑兵战法。

成吉思汗的蒙古兵可不是一群只会吆喝射箭的轻骑兵,是的,他们也会拉瓦,也会骑兵乱战,也会切入敌侧和骚扰敌后,但从来没有畏惧过打对冲骑战,一支纵横欧亚所向无敌的骑兵就得是一支敢打对冲,能正面破开敌阵的重骑兵为核心!

两边的主阵都很默契的没有往前逼近,更远处有一些部落的牧民继续跟过来,他们尽量策马赶往高处,观察眼前的这一场对冲战。

重骑兵们开始加速。

地动山摇,天地震颤。

重骑兵对重骑兵,简直是无法描述的场景,那种如山如墙,前方尽是铁骑厚甲,眼前刀枪如林,大地抖动,伙伴们都和自己一样狂喊嘶吼,战马的马蹄逐渐加速到最快,草皮和泥土翻飞,轰隆隆的声响犹如雷鸣,一百面大鼓打出不出这样激昂的乐章。

人在喊叫,狂吼,马在嘶鸣,浑身颤抖着之下最猛烈的奔跑。

骑士们在最后挺直长矛或长刀,借助马力刺向对方的战马或骑士,只要被刺中者,无不当场洞穿身死,哪怕是雄壮的战马,也只能是在巨大的冲力下被刺穿。

战马仆地时,将坐骑之上的骑士带飞出去,铁人般的骑兵在半空飞滑而过,然后重重摔倒在地上,筋骨断折或是被踩踏而死。

枪骑兵的防护更好,而且经受过最严格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训练,他们的具甲更厚,精铁制成的刀枪更坚固锐利,他们的阵列最严整,相比蒙古重骑兵他们在骑术上毫无优势,但每个人都与身边的伙伴血肉相连,最近之处膝盖都能相碰,他们如林般的长枪和马刀仿佛是一个人使出来的,对冲之时蒙古重骑犹如连人带马冲入刀墙,瞬息之间就被枪矛捅穿,马战斫碎,饶是如此,这些蒙古重骑还是赢得了枪骑兵们的尊重,对冲之后,他们损失惨重却没有崩溃,满地的死人死马并没有影响太多,双方冲对之后再次对冲,仍然如第一次一样激烈,当两边打完了五六次对冲之后,地面上几乎磕磕碰碰的没有再继续冲下去了,最后一次冲完之后,蒙古人终于崩溃了,他们没有继续集结,而是散乱着向两翼退走了,隐隐传来哭喊声,他们并不畏惧死伤,但每次都是十几人比一两人的交换比,令得这些敢死的蒙古人越打越绝望,当他们看到自己的伙伴根本无法穿透敌阵,只能徒劳的死在敌人密集的阵列之前时,那种深刻的绝望,没有在这战场上存活下来的人根本无法体谅。

一个枪骑兵队官脱下铁盔,这是违规的,不过没有人说什么,很多人都是一样的动作,在脱掉头盔的同时,汗水从铁盔边沿流下来。

每个人都上都是汗水淋漓,热气很明显的在头顶上往上冲。

枪骑兵有不少人都剃光了头发,发髻并不影响戴头盔,但绝对会影响治疗和散热,同时这样也更容易洗浴。

很多光秃秃的脑袋上汗水横流,人象是在蒸汽里一样。

“指挥,”队官对连指挥叫道:“要不要追击他们?”

“不必了。”枪骑兵连指挥道:“放他们走吧,他们是勇士,理应得到勇士的待遇。另外我们的战马也无力了。你们看,猎骑兵出来了。”

一个骑红色骏马的猎骑兵先冲出了军阵,不知道是军官还是军士,他骑着红色的骏马,穿着赤红色的军袍,衬里都是红色的,外面披着漆成红色的绵甲,猎骑兵们最多就是穿皮制的皮甲或绵甲,他们不需要更厚实的防护,这个骑兵就这么冲了出来,如同一团火一般,反衬着阳光,鲜艳夺目,夺人眼球。

在向前跑了一阵之后,这个猎骑兵一个回马,这时人们可以看到更多的猎骑兵从方阵之中策马驰出,他们如同一团火,炙烤的人根本不敢细看,这是一团烈火,如果说重甲的枪骑兵如磐石一般坚实的令人绝望,猎骑兵们就是一团团烈火,任何敌人于其前都能感受到其暴烈难挡。

看到猎骑兵出来,也接到了旗语明确指令,枪骑兵们开始回阵,在他们两翼处是散乱的往回跑的蒙古重骑兵们,他们三三两两的策骑折回,队列混乱,一片哭声,谁都知道,这群北虏的精气神都被完全的打跨了。

在重骑兵们的身后是最少三百具尸体和相当多的伤员,这其中有二十具尸体是枪骑兵的,没有伤员,在蒙古人跑了之后,枪骑兵们把受伤的伙伴们都抱了起来,尸体一时还没有办法收捡,不过只要获得胜利就可以抢回同伴的尸体,并且使之得到最好的待遇,这一点来说,商团军们从未叫伙伴们失望过。

绝对不抛弃任何一个同伴,这个格言已经烙在了商团军人的脑子里头。

枪骑兵们慢慢的跑着,他们很疲惫,浑身热汗淋漓,手臂酸软,他们刚刚不停的把长矛刺向对手,有不少长矛手在第一轮对冲时矛杆就折断了,后来他们不得不排成马刀形成的刀阵,但仍然所向披靡,双方的交换比完全不是在一个水平线上,这就是经过严格训练后的骑兵和游牧骑兵的差距,正如拿破仑说过的,三个法国骑兵打不过两个马穆留克骑兵,但一百个法国骑兵对一百个马穆留克,法国骑兵将会获得压倒性的胜利。

训练,装备,纪律,这是现代骑兵获胜的法宝,枪骑兵已经获得了这个法宝,他们获得了酣畅淋漓毫无保留的胜利。

枪骑兵连的指挥感觉很满意,他酣畅淋漓的打了一仗,损失的兄弟不多,获得了完胜,同时对手不再是那些拉着软弓的菜鸟牧民,并不是一边倒的屠杀,而是一群好汉子穿着重甲互相狠狠的砍杀了一架,枪骑兵赢了,但并不轻松,互相打对冲六次,怎么说那些北虏都算是好汉子了。

这一次的战事,足可吹嘘好几年,可以叫那些同级别的指挥甚至上司们羡慕到死。

身为一个枪骑兵,想这么硬桥硬马的和敌人打对冲,这种机会得有多难得啊。

对马武的调度,枪骑兵们也感觉很对心思,他们已经拼杀的很累了,虽然还有余勇,但最好能带着一样疲惫的战马到阵后去休整,这样如果在两刻钟后他们还得被迫上阵冲杀时,不论是人或是战马都还有力气往前冲杀。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