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卓下地了。
扛着锄头,走在队伍的最后,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农人。
自从方卓改变了仆人的身份之后,他们干起活来真是拼命。
方卓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后世的田间地头。
田间风光花语香,朦胧最易心飞扬;如美画景游人赏,一缕阳光媚彩妆。
野人沟闹过一次土匪,所以,现在住的人并不多,和以前热闹的场景比起来,逊色了不少。
吴忠拔开酒囊的木塞子,递给了方卓。
方卓凑上去闻了闻,酒味很淡,小小的抿了一口,浑浊的酒水顺着喉管冲进胃里,方卓挤眉弄眼的瞬间没有了喝下去的勇气。
“这他娘的什么酒,难喝的要死,战场上的马尿都比这个好喝一万倍。”
方卓开口直骂娘。
吴忠笑嘻嘻的接过酒囊,道:“鹅黄酒,我们下等人喝的烈酒,公子自然喝不习惯。”
唐时最烈的酒是三勒浆,产自西域,大概三十多度。
受限于工艺技术,本土酿制的酒度数很低,且泛黄,尤其以鹅黄酒最为出名,价钱低廉,品质保证,最受欢迎。
要说度数高,方卓作为后世人,伏特加都不知道喝了多少。
喝不惯是因为他们少了一个蒸馏的步骤,究其原因是口感问题。
方卓道:“这就不是酒,是水,忙完这边,等酿酒坊那边改造完成之后,我亲自去给他们示范酿酒,那才是真正的酒,眼下还是把粮食种到地里才是关键。”
方卓想先在关中地区试验种植,而后全国推行,必定能解决自上而下的吃饭问题。
农民是最可爱的人,只要你让他们吃饱穿暖,谁当皇帝,他们还真的不在乎。
李大牛皮肤黝黑,膀大腰圆,锄头攥在手里,就像是个玩具,浑身一使劲,四棱子起筋线。
方卓挽起裤腿,刚下地,就被那些人给赶了出来。
少年人细皮嫩肉的哪里懂得庄稼地里的活计,只需要他说一遍种植方法就行。
都是老庄稼把式,这点火候还是能掌握的了的。
一锄头将一块土疙瘩捣碎,碾平,一气呵成,扔下锄头,将柳婶递过来的一瓢凉水喝的精光。
大大的打了一个饱嗝,又重新投入到工作里去了。
柳婶把水桶放在田间地头上,转身就埋怨吴忠没有给他招两个打下手的趁手老妈子。
吴忠笑着说:“你心里早有人选,叫来家里就行,又不缺那点饭食。”
柳婶笑嘻嘻的掩面扭着腰肢走了,远远的撂下一句话:“今天晚上吃包子。”
“得要肉包子才行。”
“皮薄馅大,一咬一嘴水,那样吃起来才带劲。”
众人哈哈大笑。
气氛轻松了,活干的也快,干完活,把锄头一撂,就坐在树荫下天南海北的说闲话。
家里完全没有因为方卓这个大地主在就唯唯诺诺的放不开手脚。
没大没小的不成个体统。
方卓一张笑嘻嘻的脸上完全没有地主阶级该有的威严,家里待的这些天,下人们摸清了他的脾气,就没有个下人的样子。
已经给这些人养成了按劳索取的习惯,其他地方给多少钱都不愿意去。
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气氛。
方家伙食好,不签卖身契,月底还有俸银,更为重要的是家主脾气好,不挑刺,只要完成一天的活计,想干什么没人拦着。
甚至家主在的时候,还能在一起开玩笑,家主从来都没有板起面孔说三道四。
被压抑了成千上百年的劳动人民要的就是这样生存的环境。
他们不傻,谁对他们好,他们会把心掏出来给你。
肉包子在妇人们的手下飞快的捏出了褶子,只是盆子里的猪肉切的有些大,不符合方卓的饮食习惯。
方卓刚想指正,还没开口,就被刚从树荫下回来的下人给怼了回来。
“肉大咬着才有嚼头,切成肉泥如同嚼蜡,干涩没有水分,不爽,不爽。”
这些人学会了方卓对食物的品评,动不动的咬文嚼字,对待方卓的态度奇差,就好像他们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吃什么,怎么吃,他们说了算。
一个个在方卓的放纵下涨了脾气,方卓好像才是那个外人。
拳头大小的包子,每人吃了十个,喝了满满一大碗菜汤,才拍着肚皮满足的离开了。
“公子,他们那样对你,你怎么不生气?”
吴忠完全不理解方卓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才是这个家的家主,却活的像个外人。
方卓道:“农人淳朴,他们越是这样,就越表示他们喜欢你,对你敬而远之,那是害怕的表现。
你没有感觉到吗?家里的活计从来都没有拖拖拉拉的时候,气氛融洽的令人发指,人们过的舒心,才是一个大家族冲天而起的保证。
如果像以前那样动辄打骂,对他们像牲口,即便是有钱了,也会被人称作臭有钱的。”
吴忠道:“公子有远大理想,老奴不懂这些,只知道在公子身边舒心有趣,有吃有喝自不必说,还要怎么好吃怎么吃,怎么开心怎么做,这世上再也找不到这样的桃园地。
你看着吧,这样下去,方家定然人丁兴旺,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家族。”
方卓道:“我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的大家族,大家在家族里就像谈恋爱一般在过日子,每天都处在甜蜜期。
即便有不愉快,很快就能冰释前嫌,不斤斤计较,你且看吧,别看他们现在吃的满肚子油水,过一段时间,兜里有钱了,那些带着肉的饭食就再也不会看上一眼了。”
方卓总是再给他灌输以后会怎么样,吴忠听上去就像镜花水月,摸不着头脑。
家族正在蒸蒸日上,这是看的到的,或许公子说的是对的,当一个人的**获得极大满足之后,就会产生厌恶情绪。
就像吃饭,饿的时候觉得能吃一头牛,吃饱了之后,再好的食物都懒的再看一眼。
方卓被赶出了地头,只好溜达着回家。
一个少年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子瘦弱的像根麻杆,怀里抱着一个木棍,面前放着一只缺了一角的碗,碗里空空如也。
两只眼睛泛着精光,死死的盯着方卓,以乞能从方卓的手里讨的一些散碎的铜板,安慰他饥肠辘辘的肚子。
方卓从袖袋里掏出装了很久的十文钱,放进了少年人的碗里。
“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我是第一个给你钱的人。”
少年人木讷的点点头。
方卓又道:“你的方法不对。”
少年人疑惑道:“要饭也有方法?”
方卓摇摇头可怜他没经过世事,道:“我见过有人靠乞讨开豪车,住豪宅,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少年人小心翼翼的说:“您说的是坐马车,住四合院吧?”
方卓摸了摸鼻子,道:“对,就是在长安城平康坊里的那些大宅院。”
少年闭眼遐想,一脸陶醉。
“你以前乞讨过?你教教我呗?”
方卓道:“你要饭前先要投资,你的碗里需要放几枚铜钱,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路过的人以为前面有人给钱,抹不开脸面的人自然会投食给你。”
少年想了半天,觉得有理。
于是,把刚才方卓给的十枚铜钱,拿出来八个,剩两个在里面。
“这样可行?”
“孺子可教。”
“我叫仇玉,洛阳人氏。”
方卓已经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