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祖巫,掌握的规则也只是相对完整,而不是完全完整的。”岳用这样一句话作为开场白,开始给冯雪讲述起共工祖巫自杀式升级的心路历程——
“巫族没有灵魂,神志寄宿在每一片规则碎片上,被我们称之为巫灵,而巫族繁衍的方法,就是得到一枚规则残片,将自己的一部分精神印记附着在上面,然后将它埋在属性相合的土地之中,经历一段时间的孵化,就能够诞生出一名新的族人。而我们部落的源头,便是后土祖巫。”
冯雪默默的看着自己的神话知识向上跳了一点,并没有开口搭话,只是给她一个自己在听的眼神,等待着下文。
岳也没有卖关子,继续道:
“巫族和妖族的争端,最初便是源于繁衍,巫族需要繁衍,就必须得到规则的残片,但是在诸位祖巫降生的时候,盘古父神刚刚身陨,三千魔神血肉撒遍大地,他们的规则随着肉身一同被打碎,然后融入了龙凤麒麟三族的体内,能够拿来繁衍巫族的规则残片少得可怜。
再后来,那些规则残片随着血脉传递,慢慢稀释,然后成为了洪荒诸族体内的所谓‘星灵印记’,它们修行星灵印记,获取三千魔神的遗产,最终就成为了最早的妖族,于是……”
“于是巫族就通过狩猎妖族,获取妖族的星灵印记,用于繁衍巫族?”冯雪忍不住开口问道。
“没错。”岳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理直气壮的回答道。
而冯雪闻言,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就如同人类生存需要食用动植物的躯体一样,想要登上食物链的顶端,必然要消费其它的生命,食物方面不吃猪肉还能吃鸡肉,不吃面包还能吃蛋糕,可繁衍刚需怎么解?
能够大致感应到冯雪思维活动的岳对于冯雪的露出了笑容,关于共工的问题本不需要扯这件事,之所以要顺嘴说出来,本身也是为了看看这个新小弟的态度,而现在,结果很满意。
于是她自然的将话题拽回了原本的位置:
“虽然有了‘稳定’的规则碎片源头,但这只是保证了巫族的人口(姑且就用这个词吧),而为了在洪荒生存,实力也颇为重要。
当年巫族初生时,三千魔神的规则尚且还算完整,星力、血肉也非常充足,吸收了它们的种族,无论是三族嫡系,还是那些为了排除污染产下的杂种,实力之强悍,少说也有大巫水准,当时的巫族只能在十二位祖巫的庇佑下苟延残喘,为了提升大巫们的实力,我们想了许多办法,甚至是自相残杀,试图用相近的巫灵来达成补全。
但是,我们失败了,或者说,幸好失败了。”
说到这里,岳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庆幸,她用一种近乎劫后余生的表情道:
“巫灵,哪怕是非常接近的巫灵,也是无法融合和吸收的,这让巫族不至于自相残杀的同时,也绝了祖巫和大巫们继续前进的道路,直至龙凤之战结束,道祖出世,祖巫们才从证道之法中找到了出路,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巫师。
但是哪怕各部落如今已经有了不少巫师,但却还没有任何一名巫师突破自身极限,这固然有巫族悟性的问题,但多少还是让大家对这条路产生了一些怀疑。
而共工祖巫,决定通过最激烈的方式来悟道,借此证明这条路的可行性。”
“你的意思是,撞倒不周山,是为了悟道?”冯雪咧咧嘴,很难理解这种思路,岳轻轻点头,但表情却并不悲伤——
“不周山是父神的脊梁所化,支撑着洪荒的的元磁运转,一旦倒塌,便会导致元磁紊乱,天河倒灌,而共工祖巫,想要的,便是以自己的巫灵,接受天河的冲刷,但是巫族除非死亡,否则巫灵是无法离开身体的,因此他才会让祝融祖巫将他杀掉。”
“……”冯雪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表情,但他知道一定很失礼,人家朝闻道夕可死,共工这还没闻道呢,就先死一次?
似乎是被冯雪那扭曲的表情给震惊了,岳连忙解释道:
“别误会,巫族的死并不是真正的死亡,只是躯体不再适合容纳巫灵了而已,在死亡之后,**会重新融入洪荒,而巫灵则会寻找适合的土壤,经过一段时间的孵化,巫族就能够复活。
而且因为巫族的实力只与规则的强弱和对自身规则的掌控有关,因此只要复生,就能立刻回归巅峰。共工祖巫在死亡前已经找好了用于复活的土地,所以只要再等一些年,他就会重新复苏。
更何况,巫族的血肉具有改造环境的功能,在与不周山融合后,将会化作一片顶级的洞天福地,这意味着将来任何在这片宝地上得到机缘的生灵,都将欠巫族一份因果。”
“合着就是能复活所以用死亡试错,顺便给巫族流一片基业呗?”冯雪瞬间明白了共工的想法,因为在发现自己有孟婆汤解药这玩意之后,他也有过重新投胎看看能不能赢在起跑线上的想法,只是考虑到现在压根连地府都没有,这才打消了这个想法。
两人谈到这里,冯雪心里忽然升起一丝疑问:
“那么,共工成功了吗?”
“不知道。”岳摇了摇头,给出了一个非常经典的万能应答,不过似乎觉得这样说很蠢,又补了一句:
“共工祖巫在经受天河冲刷之后,就已经被祝融祖巫带去复生之地,没有人知道他在何处,自然也就没人知道他是否成功,不过等到他重生的时候,一切都会揭晓。”
“就怕巫族等不到那一天啊……”冯雪虽然知道有可能被听到,但还是不由自主的生出了这样的想法,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提到祖巫,岳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终结了这个话题,然后看着说了半天还没有走出一座窝棚距离的情况,轻轻点了点身下的土地。
下一刻,冯雪再次体验到了以三百公里的时速疾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