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六千万’已经改成了‘六百万’。
我说我不是算错了,只是手滑写错了,有人信么?
……
《狩魔手记》首日卖出八十万套的成绩,对比将将收回成本的六百万套,差距很大。
看似如果按照每天都保持这样的销售成绩,一个星期就能够完成目标,但是谁都知道作品上线卖销售的速度,不可能是一条直线的。
当然,也不是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如果后续走势比较好的话,搞不好是能够完成目标,甚至赚上一笔的。
但是不管最后是赚钱了还是亏本了,对于范哲而言,其实都觉得没太大所谓。
归根究底,就三个字:亏得起。
维度娱乐这些年,赚了很多钱的。
前有《太吾绘卷2》全球上百亿的销售额,到后面《战火》国内三十五亿人民币票房、全球票房六亿五千万美元,这都是大卖的作品,让维度娱乐转得盆满钵满。
更别说,后面这一部《德玛西亚:光荣》,单部影片预计全球票房能过百亿,分到维度娱乐自己手里的收益,怎么也超过三十亿了,如果再算上电影ip开发,怕是整体收益要奔着四十亿往上走。
如此巨额的收益之下,《狩魔手记》就算是三亿全赔光了,又能让维度娱乐如何?小伤口而已。
更别说,亏得再惨,也不可能全亏完。
再进一步的,如果把‘维度技术’回笼的钱算上,不计‘维度’系统的工作价值估算,仅仅以维度娱乐自身付出的开发成本来看的话,根本用不着卖六百万套,估计一百五十万套就回本了。
米乐的那些担忧,在范哲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必要。
他不担心亏本的事情。
实际上,投入这么大的去做《狩魔手记》这款动画作品,而且在制作的时候,从制作水平上精益求精,在风格上又没怎么太去考虑商业化、大众接受程度,选用的风格、故事显得很前卫,至少是市面上完全没有的作品。
在这种情况下,成绩没有那么火爆,其实是一件可以想象的事情。
范哲更担心的是,在这个不是显得那么火爆的成绩之下,是不是因为自家公司出产的动画作品,其实没有那么出色?
他这种心态,很明显的就是,富贵了之后,开始求名不求利了。
不过,他自己看完了全部的成片之后,基本上就放下了一半的心还是很好看的嘛!
除了第一集序章的故事之外,后面基本上就是围绕着主角苏的成长,一路与各种怪物、各种敌人战斗,并逐渐变强的故事。
世界观依旧是那样,画风也始终保持着一惯性,战斗画面则是维度娱乐极为擅长的部分,并且保持了一关的出色。
这还担心什么?
反正,范哲自己给它的评价:这是一部好作品。
而另外一半的心,则也在看到作品口碑出来之后,也给放下了。
豆瓣评分8.8,在维度娱乐的作品当中,这也算是比较高的分数了。
而抛开豆瓣这个单一的平台来看,在微博、公众号、知乎等多个不同纬度的社交媒体当中,《狩魔手记》得到的评价,也是相当不错的,称赞的人多,批评的也基本不会说这是部糟糕的作品,只是觉得说太小众了,维度娱乐在自嗨什么的。
这种评价,范哲是不在乎的。
……
将时间放长一些,十一月整个过去,来到了十二月的时候。
《德玛西亚:光荣》的票房,完成了事前人们对它的所有预期。
全球票房十七亿美元正式达到,《光荣》如人们预期之中的一样,成为了全球影史票房第五的电影。换算人民币,这是一百一十四亿的票房。
之前所有对于《光荣》的成绩判断,如果说都还只是预估的话,那么现在,当这些都成为了现实之后,全国范围内再一次掀起了相关的《德玛西亚:光荣》的讨论。
这可以说是之前《光荣》的舆论余韵,也可以说是新一轮的**。
而也在差不多同样的时候,《狩魔手记》到此为止,也上线了三周的时间了。
在首日八十万套的销量之后,到第二周,第二集更新出来的时候,再度迎来了一次销量的**。
毕竟,刚刚上线时,第一集的内容,还是会员免费的。现在维度平台的会员增长速度,已经放缓了许多了,他们现在的付费会员规模,已经达到了两千五百万如果维持这个数量的年费会员的话,那光这笔会员费的收入,每年就有五亿左右的规模了。
这是‘维度平台’的核心用户盘子。这些用户,是维度娱乐出品的视觉产品,比较铁杆的支持者。
他们很多都关注到了《狩魔手记》的,只是第一集对他们是可以免费观看,那么很多人自然会选择先看看第一集,看看作品是什么样的橙色,再决定是不是要购买全集。
确实,《狩魔手记》由于题材和风格原因,不是那么大众。但毕竟制作质量摆在这里,虽然不喜欢它的人会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因为血腥、因为世界观而感到有些不适,但喜欢的人却会非常喜欢,甚至将其当做神作。
于是乎,在首日销售不温不火的情况下,后面的销售情况,居然还比较稳定。
首周过去之后,总销量来到了一百三十万套;第二集上线时,迎来了一个新的小**,当天卖出了七十万套,后续整个第二周结束时,总销量来到了两百四十万套。而到了现在,十二月初,第三周结束,总销量来到了三百一十万。
按照这样的趋势走下去,整个销售情况比较稳定的话,搞不好……《狩魔手记》还真的能卖上六百万套,完成销售目标。
更何况,它的全球放映版权运作情况,也比较良好。
在维度集团旗下,全球各大主要市场的分公司的努力工作之下,它差不多在整个世界的主要市场上,都有播放。
在全球范围内的各项放映收入,维度娱乐大概能够收回将近一亿人民币的样子。尤其是在欧美市场,《狩魔手记》比过往维度娱乐的任何一部动画作品,都要更加的受欢迎一些。甚至一些欧美的付费电视台,都选择了以相当不错的价格,将这部cg动画的播放权,给买到了手里,并且意外的获得了相当不错的收视率。
这也为《狩魔手记》在欧美市场、包括在全球市场上,获得更多的收益,加重了砝码。
再算上国内目前三百多万套的售卖情况,《狩魔手记》总计创造的营收,已经有了两亿多了,距离三亿的成本线,并不算很遥远。
相关的财务报告,范哲作为老板收到之后,也是很快就转给了动画部门的负责人米乐。
看到这些数据之后,米乐这段时间以来低落的心情,稍微好转了一些。
今年年初的时候,维度娱乐将动画部门给独立了出来,而她也成为了动画部门的领导人。
在动画部门独立之后,他们搞了两部作品。《地狱公寓》的动画版还是做得比较便宜简单的,本身的作品定位,也是以会员全集免费的方式,作为维度平台的会员内容的补充。
而相比之下,《狩魔手记》这种重大投资的作品,那肯定不管从地位上、从重要程度上,都要比《地狱公寓》强很多的。
她对于《狩魔手记》,还是给予了很大的希望的。
上线当天的销售情况不佳,确实给了她很大的压力。
她一度以为,维度娱乐第一部产生亏损的作品,就要从自己的手里出来了,而且还是动画部门独立出来之后,自己主导之下搞出来的。
还好,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
但尽管如此,她也觉得挺难受的。
《狩魔手记》应该不会亏了。按照公司的战略发展部门给出的预估,这部动画在维度平台上的销售,最终应该是能够达到五百万套的样子虽然没有六百万,但也能够收回两亿左右的营收。再算上海外的版权销售,对标三亿的成本线,应该还是有个两千万到五千万左右的利润的。再算上周边版权,公司还是能够赚上一笔。
但想一想,维度娱乐投入数亿的资金,打造出来的作品,哪一部不是掀起一片狂潮?
《狩魔手记》就算是小赚,恐怕也是很难达到那种地步。
至于说口碑相当良好,甚至被不少人封为神作,而且作为老板的范哲,还对于动画的品质很满意。
但那又如何?
米乐曾经是个挺没野心的人,但毕竟已经坐到了现在这个独立部门负责人的位置上了,总归是会被催生出一些进取之心的。
她还是有些烦恼。
不过,有些沉闷归沉闷,但既然老板还是给了自己充分的支持,那她还是觉得,自己不能破罐子破摔。
动画部门,还是要拿出一些说得出口的业绩才行。
于是乎,在这年末的时候,她一口气拿出了两个计划。
一个是《琥珀之剑》第四季。
《琥珀》系列,可以算是维度娱乐在动画行业的拳头产品。这个系列的动画,在这几年之间,一共已经做了三季了,在整个东亚范围内,不管是在中国大陆本土,还是在动画大国日本,《琥珀》都算是当期最火热、最出色的动画。
作为一个摇钱树,这部作品肯定是会继续开发的。
整个《琥珀之剑》系列,大约规划了六季的内容,接下来就要开发第四季了。
按照工作计划表,这部作品将会在明年的夏天完成制作并上线。
掏出这个杀手锏,对于米乐的动画部门来说,是提振士气的一个办法。他们总归还是要体现一下自己的价值,做出一部足够赚钱的作品。
《琥珀之剑》就是这样一部肯定会赚钱的作品。
而毫无疑问的,当《琥珀之剑》第四季的项目书,交到公司上层之后,上面非常痛快的就给批了下来,该跳动的资金、资源,都会按照应有的规格给足。
这没什么好说的。
至于她的第二个计划,则稍微卡了一段时间。
她盯上的作品,也是一部网络小说的动画改编《一世之尊》。
原著小说,在当时连载的时候,也是一部现象级的作品。作者爱潜水的乌贼,通过这本书奠定了自己白金作者的地位。
而乌贼的作品,之前维度娱乐就已经改编过了一部了,正是在全国范围内火爆的电视剧作品《武道宗师》。
但《一世之尊》的改编,还是有一定的困难在里面的。
一个是投资的额度不小。
虽然是做2d动画,不像是《狩魔手记》那样是高精度的cg,但由于玄幻题材的原因,想要做好还是需要一定的投入的。
另外,《一世之尊》的版权虽然是在维度娱乐的手上,当时公司的版权营销部门,跟乐文集团进行谈判的时候,买下的那一批作品当中,《一世之尊》就在其中。
但是,要做这部作品的改编,会存在一些问题的。
原著小说中,虽然绝大部分的情节,都是原创的,包括那带有一些无限流元素的次世界穿越故事,也是作者自己写的。
但是有一个地方,却怎么也绕不过去小说中,提到了很多非原创的功法。这些功法,有的来自金庸、古龙或者其他人的武侠小说,什么降龙十八掌之类的,还有一些来自港漫的,比如从《天子传奇》衍生出来的功法,浑天宝鉴。
这些东西,可不是小说原创的。
在进行动画改编的时候,如果不想破坏原著小说的感觉,那么这些东西还是要进行保留的。虽然可以把所有涉及到版权问题的功法,全给改掉,但是那样做,少了这些梗之后,显然会让作品的效果,打一些折扣。
但如果要保留的话,这些功法的版权则是个问题。
不想让人告得赔一大笔钱,这些东西肯定是要提前处理好的。
这件事情,就要交给公司的版权部门去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