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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明朝做女婿 第286章 投机倒把

事毕,马有财哭了,面颊上滴下两滴心酸的泪珠。

他咬着牙,忍耐着那种剧痛。浑身跟散了架一样。

大红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躺在那儿,女人依然像一只窝着的白熊。

她很白,养尊处优,不受风吹日晒,浑身的皮肉白得发亮,不知道的还以为屋子里堆了一个大雪人。

女人满足了,释放了,抬起檩条一样的手托起了老马的下巴,嘿嘿一笑:“死鬼,你哭啥哭,我会负责任的,不会亏待你。”

马有财抽泣一声:“你要说话算话,不能亏待我那俩娃,我是为了他们才跟你屈服的。”

“你放心,以后你的娃就是我的娃,你爹娘就是我爹娘,我会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大红很知足,想不到马有财竟然没有被她碾死,好体格啊。

嗯,这就是传说中的猿粪……。

两个人穿上衣服,女人非常慷慨,立刻给了他几锭金子,还告诉他以后店里的米可以随便拿,爱拿多少拿多少。

高粱米就别吃了,要吃最好的稻米,孩子正在长个儿,需要营养,可别亏待了他们。

啥时候把俩娃领过来我瞅瞅,一定给他们见面礼。

至于咱俩的婚事,暂时不急,必须要选个好日子。

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一定要对我忠心耿耿,要不然老娘就派人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城外我还有一座宅子,不大,但里面的条件好,你可以把金哥和玉妮安排在哪儿,我也会安排人过去伺候他俩。

至于你,每天晚上必须过来陪我,要不然,嘿嘿,老娘就把你捆起来,抽你的鞭子,在你身上滴蜡……。

马有财一边听一边点头。这时候他只能认命。

不认命还能咋着?自己不活,俩娃也要活下去啊?

他的命可以不要,但一定要保住妻子留下的娃,也要大夯哥在天之灵得到安息。

马有财忍了,忍着身体的剧痛离开了大红的家。

他首先来到山神庙,扯起了两个孩子的手,对金哥和玉妮说:“孩儿啊,咱走,有好日子过了。”

玉妮问:“有财伯,咱去哪儿?”

“回家,去咱们的新家。”

“新家在哪儿?”

“前面的县城,伯为你俩挣下了一套房,还有人伺候,以后你们就是小姐跟小少爷了,可以读书了……。”

“啊!真的?谢谢有财伯,俺可喜欢读书了!”两个孩子一起欢呼,他俩乐坏了。

马有财一边一个,扯着孩子的手,把他们带进了大红送给他的新宅。

那个新宅真的不错,虽然不豪华,但却是青砖瓦房,里面的院子也大,还有个凉亭跟花园。

房子里有四个下人,大红已经为他安排好了。

他先打水,让两个娃洗了澡,换上了新衣服,然后才让他们吃饭。

饭菜端上来,金哥跟玉妮又是一阵狼吞虎咽。

瞧着孩子身上的新衣服,金童玉女一样的脸蛋,瞧着他们吃饱喝足开心的样子,马有财觉得值了,被大红碾压死也值了。

吃过中午饭,他立刻四处寻访,找到一个很好的教书先生,让俩娃读书识字。

有钱了,就能雇佣私塾,他还特意留下一个书房,专门供孩子读书。

安顿好一切,他才咬咬牙,又回到了大红哪儿,准备接受下一次的碾压。

“安顿好了?”大红问。

“嗯……。”马有财回答。

“满意了?”

“嗯……。”

“那就好,以后你就可以安心住在这儿了,白天到店里干活,晚上过来伺候我……。”

“嗯……。”

就这样,马有财留在了大红的米店。白天他跟大掌柜一起做生意,收粮食卖粮食,晚上回府陪伴大红。

大红对他很好,其实女人是很善良的,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为富不仁。

首先,大红是个女人,心眼软。其次,她小时候读过书,知书达理。

第三就是她年纪大了,接近四十,前面的几个男人从没在她的肚子里播过种。

就算播种成功,她也未必怀得上,太胖了,所有的营养全都变成了肥肉,根本不往孩子哪儿走。

这就好比种地,肥料上得太多,庄稼都烧死了。

中年的大红非常渴望有个孩子,也渴望做母亲,可老天不给她这个机会。

马有财带来的两个娃她特别喜欢,金哥聪明伶俐,啥都是一教就会。

玉妮乖巧白皙,一双大眼活灵活现,小小年纪就显出了美人胚子,将来长大一定是个大美女,不知道要迷倒多少青春少年。

两个孩子是上天赐给她的,所以大红第一次见面,就赏给他俩每人一身漂亮衣服,还有两个金锁。

金锁挂在脖子上,可以祛邪避灾,保证他俩长命百岁。

那金锁是纯金打造的,价值千金。她还让俩孩子管她叫娘。

金哥和玉妮兄妹两个相互瞅瞅,轻轻喊一声:“娘……。”大红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将他俩抱在怀里亲啊亲,啃啊啃。

女人这才觉得自己有家了,两个娃也有家了。

再后来,大红干脆不让他俩住在老宅了,怕不安全,干脆在身边,教书先生也改到府上去教书。

从此后,金哥和玉妮成为了小少爷跟千金小姐。

但是好日子不长,马有财没有在大红的身边呆多长时间就带着娃离开了。

原因有两个,第一,大红表面上很和善,内心却很变……态。

善良是她的本性,怪癖是她的权利。她的怪癖让马有财根本无法忍受。

女人的生理很强烈,几乎每晚都要跟马有财在一块。

起初还好,只是大白熊碾压大马猴,但是后来,大红就使用了非常的手段。

她常常把马有财捆起来,用鞭子抽,用鞋底子打,用开水烫,而且还在他的身上滴蜡……。

马有财每晚都被折磨得心力交瘁,疲惫不堪。

有时候被弄得奄奄一息,要死要活。

早上起来,他总是遍体鳞伤,脸上青一块红一块,路都走不稳,出门就扶墙。

府里的家丁跟丫鬟都知道咋回事,大家捂着嘴巴笑,那种眼神让马有财非常不舒服。

有人说他是吃软饭,有人说他是贪图荣华富贵,甘愿糟践自己。

也有人说他想借着大红的势力往上爬,成为人上之人,反正说啥的都有。

身体的伤痛还能忍受,但内心的创伤却无法弥补。

但他仍旧忍啊忍,为了俩娃能吃饱穿暖,给大夯一个交代。

世界上的人分好多种,有好人也有坏人。但是没有十足的坏人,也没有十足的好人。

人的好坏真的很难分清,有时候好人会做坏事,坏人也会做好事。

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就是这个道理。

马有财做了一辈子坏事,但是在金哥和玉妮面前服软了,起了善心。

是对大夯嫂的留恋,还是两个孩子的天真感染了他,他自己也不知道。

当然,如果说他这辈子只爱过一个女人的话,那个人不是丁香,不是蕙娘,应该就是大夯嫂。

大夯嫂的善良,温柔,勇敢跟执着彻底将他融化。

这是他平生遇到的,第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女人,为了让他跟俩娃活下去,甘愿卖掉自己的女人。

他的忍耐和艰苦奋斗,就是想有天发达了,把大夯嫂找回来,让女人过上舒心的日子,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爱屋及乌,所以他就把金哥和玉妮当成亲生的。

马有财在大红米店干得很出色,一个月以后,他就对里面的账目了如指掌,对生意的运作也了如指掌。

经营米店,说白了就是收粮食,卖粮食,低价收,高价卖,从中谋取利润。

店面可以租,伙计可以雇佣。而且所有的伙计大多不给工钱,管饭就行。

稻米是从南方的水乡运过来的,高粱是本地产的。

山西本来很多地方就产高粱。

麦子跟豆子也是本地产的,因为这一带比较平静,没有受到战火的侵袭,老百姓还算安居乐业。

如果脑子好使,还可以弄虚作假,在米里掺沙子,或者将低价米掺和进高价米里卖,简直是暴利。

这还不算,如果把米运输到东边的叛军手里,价格会更高,因为军队严重缺粮,利润能翻一倍。

马有财是个善于利用机会的人,没有机会他也会创造机会。

于是,他暗暗跟湖北的叛军搭上了线,特意从外地收购了一批高粱,贩运到湖北去。

而且是生虫的高粱,中间掺和了不少的沙子。

这批粮食是用来忽悠陈友谅跟徐寿辉的。

徐寿辉的人马非常多,接近百万,每年消耗的粮食跟马料都是个天文数字。

人吃米面,牲口只能吃高粱,因为高粱的价格便宜啊。

马有财安排一支商队,第一次运输给陈友谅的,就是四十万两银子的高粱。

钱物两清,他从中获利十万多两。

第二次跟军队做生意,是这一年的秋末,新的高粱下来以后,他又运输了五十万两银子的马料,掺假以后卖给了元丞相脱脱。

那时候脱脱还没死,正在跟湖北的红巾军僵持,一口气收复了不少的失地。

脱脱这边的粮食特别匮乏,正瞌睡呢,来个枕头,他立刻把所有的马料全部收了。

于是,马有财又获利十五万两。

两笔生意下来,他就暗中吃了近三十万两的回扣。

而且他在米店里的权利越来越大,已经超过了大掌柜。

大掌柜也不敢惹他,早知道他跟东家的关系。

人家是一条炕上的战友,早晚是两口子,是一家人,各地的分店早晚也会被马有财持有。

肉烂在锅里,随便吧。

可马有财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大红的智商。

他觉得女人好糊弄,容易骗,但大红却是生意场上的尖子,没有啥能瞒得过她的眼睛。

这一天,马有财贩运粮食回来,刚刚走进门就发现了不妙。

只见大红虎着脸,坐在躺椅上,女人的身子一晃,椅子就咯吱咯吱响。好比泰山压顶。

他感到一股杀气弥漫了整个房间,立刻打个冷战,尴尬一笑:“东家,我回来了……。”

“你给我跪下!!”大红一声怒吼,整个屋子就颤了三颤。

那声音洪亮无比,好比猛张飞一声喝断长板桥,大地都晃荡起来。

马有财身不由己,两腿一软,扑通就跪了下去:“我……咋了嘛。”

他知道厄运来了,这次女人不仅仅是鞭打滴蜡了,更厉害的招式在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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