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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一百一十一章 评论是我刚上小学的表叔发的

“我方无异议。”

被告席上。

张玮看了一眼杨丽娜,立即站了出来。

作为辩护律师。

他可以代替当事人,回答法庭上的任何问题。

随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口辩护道:“不过关于此次事件,我方当事人并不知情。”

“她的账号内容,其实并非是她亲手所发,而是她十二岁的侄子,在用她手机看完视频后发布的。”

“我方当事人,并未构成诽谤罪。”

张玮的声音,清晰有力。

回荡在法庭。

关于这一点,也是他向杨丽娜多次盘问、确认后的。

甚至还能给出相应的证据。

紧接着。

他拿出了一份家用视频监控,呈交给了法官和审判员。

这份监控视频里,清楚显示了当时她正在家中做午饭。

而恰巧来她家玩耍的大侄子……

正在玩她的手机。

在视频评论发布的时间段里,她正在做饭。

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虽然视频里看不清侄子评论了什么,但从这条评论的内容里……

也大致可以推断出,评论戾气很重。

不太可能是中年妇女的她发表的。

“关于此案,希望合议庭能谨慎审理,查明真相。”

张玮顿了顿。

深深看了眼己方当事人杨丽娜,又补充道:“我方当事人把她侄子也带来了,希望能作为证人传上法庭。”

其实。

这一点他都没想到。

杨丽娜收到传票后,来到晋城应诉……

居然直接把大侄子带上了。

颇有大义灭亲之势。

而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她十二岁的大侄子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刑罚。

最多是在档案上,有过一笔犯罪记录。

他甚至都怀疑这个杨丽娜背后有什么高人指点。

“传人证。”

周全民听完了张玮的诉讼,和其他审判员对视了一眼。

也决定启动人证上庭。

几分钟后。

杨丽娜十二岁的大侄子上庭,紧张地看着四周。

而旁听席。

正在打瞌睡的张清源突然被宋天成喊醒了。

“卧槽!老张,快醒醒,有热闹看了,居然有人卖侄子!”

张清源稀里糊涂的抬起头。

正看到五十六个被告前面,站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卖侄子?怎么还扯出了人口拐卖?”

他揉了揉惺忪迷离的眼睛,忍不住说道。

宋天成翻了个白眼,压低声音解释了一遍。

张清源听后。

顿时睡意全无。

其他老人也是如此,纷纷瞪大了眼睛。

看着法庭上精彩的一幕。

……

一个小时后。

经过了询问和审理,杨丽娜的侄子对他的“评论行为”供认不讳。

承认了是他发布的评论。

“咚——”

周全民敲响法槌,再次询问道:“关于本案,原告和被告双方还有没有需要阐述的?”

原告席上。

秦牧看着这一系列确凿的证据,摇了摇头。

能搜集到如此齐全的证据……

的确可以证明评论不是杨丽娜所发。

他针对的,仅仅是那些网络喷子。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请原告被告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周全民点了点头,看向了秦牧。

秦牧额头上浮现几条黑线,有些无语。

但还是站了出来。

又重复了一遍最后陈述。

只不过把陈述词里的对象,换成了杨丽娜。

而且。

很大可能,他后续还需要进行五十六次最后陈述,重复五十六次陈述词。

“既然如此,那本案的审理到此为止。”

“继续审理下一个。”

在双方陈述结束后。

周全民拿起了另一份资料,继续审理。

这次案子实在是太多了。

他若不加紧的话……

恐怕要连审半个月。

不过好在其他人的案子,都比较简单。

审完了韩遂岳和杨丽娜之后,直接套模板即可。

针对不同的案例……

张玮提出了不同的减刑情节,申请酌情考量。

一旁的书记员则负责将这些辩护内容记录下来,以备后续的审理量刑。

时间缓缓推移。

又过去了两个小时。

审理的效率越来越快,但相对而言也十分枯燥乏味。

最直观的……

旁听席上,张清源等人又睡着了。

原告席上。

秦牧也逐渐沦为了工具人,每隔十几分钟,就站起来进行一次最终陈述。

而在他的观察里。

张玮这次的表现,同样十分出色。

针对每个不同案例,都提出了适当的减刑情节。

提醒合议庭酌情考量。

在对杨丽娜的无罪辩护上,同样做的滴水不漏。

目前来看……

不出意外的话,张玮的这次辩护应该会很成功。

而在案子审理到第十三个被告人的时候。

秦牧刚做完第十三次最终陈述,轮到了被告人的陈述环节。

却听到这个被告开口辩解道:“法官,我冤枉啊!”

“其实有个事我没有说,和杨丽娜一样,当时我的手机也没在身边,评论不是我发的。”

“我一个成年人,怎么可能发这种评论,这是我刚上小学的表叔发的……”

秦牧愣了一下。

诧异的看了眼被告,他没想到又遇到了杨丽娜类似的情况。

这种情况……

审理起来非常麻烦,需要提交完整的证据,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耗时耗力。

会拖缓法庭审判的进程。

与此同时。

被告席。

完美发挥的张玮,却在陡然间脸色大变。

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被告。

这个被告名为姜林。

不仅没有按照他的陈述词念,居然还自我发挥喊起了冤枉!

关键是……

姜林所辩解的内容,事先都没跟他说过!

且不说真假,就算是真的……

在法庭上这样发言,也完全打乱了他的节奏,出乎了他的预料。

这个案子和杨丽娜的不一样。

他为杨丽娜准备了全套说辞和证据链,足以证明杨丽娜的清白。

可现在他对案情完全不知情。

若是姜林所说的是假的……

在法庭上说谎,和其他地方截然不同,将构成伪证罪!

这个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官,我真的是冤枉的,当时表叔来我家玩,我就把手机给他了……”

而另一边,姜林还在为自己辩解着。

有杨丽娜的案例在前。

情急之下,为了不坐牢……

他想到了自己刚满六岁的表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