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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仙 第三百九十四章 盘外招

一股神识被小神识的自爆湮灭,另一股神识马上潮水一般地退去。

对方可能是个修为极强的高手,但是很显然,他也被陈太忠的狠辣吓到了。

陈太忠摆脱所有神识的锁定之后,又跑了一段路,停下来做个障目阵,然后取出望远镜,站在阵里看了起来。

关心胡家营的高手果然不少,蘑菇的威力才刚刚小一点,远方就冲来了最少五拨人,有驾驶灵舟来的,有坐着飞行灵器来的,居然还有……御剑而来的!

不过来的这五拨人,所用的飞行器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速度都奇快!

一个蜘蛛模样的灵器,来了之后,绕着蘑菇开始转悠,甚至上面走出个天仙,对着蘑菇云一扬手,直接吸取了一丝烟雾下来。

这货……未必都是天仙,是玉仙的可能性极大。

就算做了再多准备的主儿,敢吸取蘑菇云,那也得有相当得真材实料才行。

也有明显是胡家的人,站在灵器上,咬牙切齿地大骂。

陈太忠却是看得兴高采烈,对方表情越悲恸,他就越开心,让你们欠债不还,爽了吧?

他的心情是如此地舒坦,直到他看到,伤了自己的那个天仙现身。

胡秀峰此刻的心情,真是不好受,他完全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丧心病狂到如此程度,竟然丝毫都不考虑,直接就在胡家放了蘑菇。

尤为可恨的是,胡家营既不是胡秀峰这一支的,也不是胡信喜那一支的,这说明什么?说明散修之怒的报复,毫无理智可言,毫无人性可言!

胡秀峰猛地发现。自己的某些算计,真的是……想得太多了。

他四下扫视一眼,运足力气。大声地发话,“陈太忠。伤了你的是我,跟老弱妇孺计较,算什么好汉?有种的单挑……地点你定,我绝对单身前往!”

嘿,我擦,陈太忠听得笑了起来,轻声嘀咕一句,“臭不要脸的。一堆灵仙追我的时候,也没听你说要单挑啊。”

不过,对方既然这么痛恨自己杀老弱妇孺,他倒还真的生出点心思来,小子你要是乖乖的,我这么就退走了,回头再取你的性命。

但你既然不识趣,少不得再放个蘑菇,让你胡家再疼一次。

陈太忠就是这毛病,做事的随意性很大。原本他也不想再多造杀孽,可对方非要上杆子挑衅,那他也不介意再多放一颗蘑菇。

拿定主意之后。他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人。

他选的第二个地方,是离这里两百余里的北易城,那里也是胡家的重要聚集地,差不多有四五万人。

因为上一次露了行迹,陈太忠这次索性不露面一路埋头紧赶,终于在第二天上午,来到了胡家集。

这里的布局,跟魏家镇有点类似,不是一个很大的村子。而是有四个大小差不多的村子,中间是个集镇。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个千万吨级的蘑菇,足以荡平一镇四村。

然而。这样的话,放蘑菇的位置,就值得考虑一下了,在外面放,会影响效果,但是进镇子的话,他也不好进去。

大而零散的居住地,就是这点不好。

要不在外面找个地方,放了蘑菇算了?陈太忠也不想多杀人,就给自己找个理由——哥们儿主要是嫌麻烦。

他正观察着选点,猛地看到不远处,有个似曾相识的家伙,在不远的路边站着,手里举个大牌子,上面写着两个大字——“找人”。

这种行为,在风黄界还真是罕见,这厮不说找谁,也不大声嚷嚷,就默默地站在那里,脑袋则是上下左右乱晃着。

陈太忠少不得又多看两眼,然后猛地一个激灵,这厮……跟谢明弦长得很像啊。

我勒个艹,他心里生出点不好的怀疑。

于是运用灵目术,四下看一看,待发现周围没什么异常,就找个树木遮蔽的地方,现出身形,然后走上前去,隔着老远就沉声发问,“你是不是姓谢?”

“果然是陈前辈,”那位看到他,眼睛刷地就红了,“前辈,我是谢氏族人谢晓风,本家族子弟被胡家请到了各个居住点,还请前辈为我谢家做主!”

“我艹!”陈太忠听得眼睛一眯,心中一时大怒,脸上却不动声色,只是淡淡地发问,“他们是如何凌虐你们的?”

“凌虐……倒是没有,”那谢晓风迟疑一下,还是摇摇头,“好吃好喝地招待着,就是不让走……还说两家合作什么的,真是无耻!”

他嘴里说的是好吃好喝,眼睛却是红得要滴血了——他当然知道,那些话不过是胡家遮掩门面的,实质上是把谢家人当做人质,要陈太忠投鼠忌器。

对于修者来说,真的没有比这更耻辱的事了,要说谢家只是三个一级灵仙,数量还赶不上胡家的天仙多,两家哪怕口头上说合作,对谢家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但是身为修者,再大的好事,抵不过心中的耻辱。

陈太忠想一想,笑了起来,“你谢家有没有以血洗刷耻辱的想法?”

他跟谢家的交情,就差很多了,肯定比不上他跟刀疤的主仆情分,比宁树风都要差上一些——老宁可是跟着他混的。

不过,陈太忠跟谢家的合作,也还算顺畅,除了谢家人的修为低了点,有时会给他带来一些困扰,就再没有不愉快的地方了。

不像听风镇沈家,偶尔还惦记着占点便宜啥的。

谢晓风听得眉头一扬,“如何洗刷耻辱?”

“我是来种蘑菇的,”陈太忠笑着回答,“你谢家这里的人若是能豁出去,我让这里所有的胡家人给你们陪葬,这不是挺好的?”

停顿一下,他又解释,“其实这么做,对你谢家来说最好,牺牲了一处的人,别处的胡家人就知道,留你们没用……怎么可能再留你们?”

这是他的真实想法,陈某人从来不认为,人质什么的有用——只有你在乎,人质才是人质,你若是不在乎,那人质屁都不是!

“我谢家人……殉葬吗?”谢晓风的表情,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了。

风黄界并不流行人质,像美国大片里,随便抓个什么人,就要威胁其他人如何如何,这想法在风黄界根本行不通——谁会在乎素不相识者的死活?

谢晓风也同意对方的说法,但是如此就让族人殉葬,这也有点……不太好接受,“谢家倒是不怕死人,可是大家都知道,您很重视友情啊。”

他怕牺牲一次没用,谢家本来就是个小家族,再牺牲几次,家族就完蛋了。

“越是重视友情,才越是要扼杀这种风气,”陈太忠狞笑一声,轻声回答。

严格来说,谢家不算是胡家的人质,算是被绑票了——这不是陌生人,是他的熟人。

陈某人算是个有情义的人,天下皆知,为了一个女仆,毁掉了一个宗门,但是他不想因为讲情义,让更多的朋友陷入灾难中。

正是因为谢家还算不错,他打算快刀斩乱麻,牺牲小部分,保住大部分。

事实上,他极其讨厌这种被胁迫的感觉,所以他打算说服对方,“牺牲一次不行,那就两次……哪怕整个胡家为谢家陪葬,你觉得划不来吗?是他们主动欺负你们的!”

陈前辈……你这叫啥话?谢晓风听得嘴巴一咧,反正要灭族的,不是你陈家啊。

兹事体大,涉及到谢家的生死存亡,他实在不能轻易答应,于是他想一想,找一个理由,“这里胡家有个人,认识你,叫胡十七春,跟你喝过酒……说想跟你谈一谈。”

“啧,是他?”陈太忠的眉头微微一皱,他对那个老胡有印象,人也还算可以,“他住这里?”

不光他住这里,胡秀峰都是这一支的!谢晓风心知肚明,但却不敢告诉他,唯恐他一时冲动,连累了谢家。

谢家所受到的屈辱,他是恨不得以血来洗,但是他死无所谓,让族人受到连累,不是他所愿,“他多半时候在城里,偶尔会回来,这次是胡家知道,他跟你交好,特意把他叫回来的,其他人还不想放他走……他在西边找你。”

胡十七春回来,真的是第三支强烈要求的,此人以前在胡家,也是籍籍无名之辈,但是自打知道,陈太忠曾经参加百药谷收药一事,胡家就赶忙在族中打听,谁在葫芦峡或者湄水城,跟陈太忠有过接触。

胡十七春一见头像,就嘀咕一句,“这不是陈老弟吗?”

于是他被执法堂立刻请走,不多时,大家就知道,他不但见过陈太忠,还见过两次,在葫芦峡,两人还在一起喝过酒。

他在族中,登时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以陈太忠重情义的性子,此人一露脸,就相当于一张挡箭牌——起码跟陈太忠有沟通的机会,谁可能放这么个人走?

实在是第三支的胡秀峰,得罪陈太忠得罪得太狠了,昨天胡家营的惨象,也吓坏了第三支,所以当天就把他叫回来,差点跟别支的干一仗。

陈太忠沉吟一下,想到跟胡十七春喝酒,就想到了当时刀疤在身边,然后就又想到,刀疤帮谢家御敌,还得了几十功勋。

总之,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他咂巴一下嘴巴,“我就在二十里外等着,你告诉胡家,我只跟老胡……胡十七春谈。”

(更新到,召唤月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