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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第二十二章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跟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比起来,云初就觉的自己这一趟远征基本上相当于是一场假日里的远足。

最妙的地方在于,这一趟远足路途上的风景,真是美的不像是人间。

为此,云初还在行军路途上作了不少的好诗。

当然,这只是他这个主帅的想法。

军卒们一般都不这么想。

尤其是纨绔营的官兵更是对云初的看法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他们原以为自己这一趟是来混军功的,没想到,自从大军踏上子午道之后,他们就成了一群为了军功而努力锻炼的人。

想想母亲在曲江城送别时候的眼泪,他们就很想哭,可惜,哭不出来,身体里的水分都化作汗水流淌出去了。

山路上负重百斤,每日行军三十里,平地上负重百斤,每日行军五十里,这样强烈的劳动强度,导致狄光嗣圆滚滚的肚皮,开始有了肌肉的雏形。

这孩子虽然变黑了,一张胖脸却小了一圈,眉眼也就看着精神了。

云瑾这个孩子虽然也变黑了,没想到才出来短短的半个月时间,背负的上百斤的背包没有压垮他,反而身高却蹿起来了一大截,至少,他跟李思站在一起的时候已经一般高了。

温欢这孩子不知道为啥,就是喜欢自己一副小白脸的模样,即便是背着重物汗流浃背的时候,也要用幕篱遮住阳光,只可惜幕篱只能遮住脸,遮不住***在外的手臂,这就导致这固孩子长了一张白皙的小脸,四肢黝黑,看起来更加的诡异了。

没有变化的人只有李承修一个,他背负重物走路很轻松,几个人的横刀都在他的背上,攀爬山路依旧快捷,轻松。

这几个少年人,都是从小就经历过磨练的,所以,吃点苦头他们还是能承受的。

云瑾还以为执绪营里的那些纨绔们可能会叫苦连天,没想到,沉重的背包上了肩膀之后,却似乎一个比一个能忍耐。

有些家伙油头粉面的一看就是娇惯大的,就这样的人偏偏在上路之后比骆驼还能吃苦,一双脚走的满是血泡,晚上休憩的时候挑破,让血水流淌出来,

云瑾还以为自己四人应该是这七百人里面最出挑的四个,现在看来,他觉得未必。

温欢道:「师娘设置的门槛很高。」

狄光嗣道:「有多高?「

温欢道:「有五百贯那么高,师娘收钱的时候是我记的账本。」

李承修道:「洛阳那边来的人的钱收了吗?」

温欢叹口气道:「可能被陛下收了….….

正在喝水的云瑾一阵剧烈的呛咳过后道:「不会吧?「

温欢道:「师娘收钱的时候收的满脸笑,我看的清清楚楚,如果不是跟陛下说好了,哪敢这么理直气壮地收钱,还只要现钱!」

李承修道:「五百贯啊,按理说,这笔钱已经可以买一个小官当了。」

温欢摇头道:「现在买官的路子,基本上被太子那边给禁绝了,花钱只能买到小吏,五百贯未免就有些不值当的。

来的这些人啊,上下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爵位在身的,不是啥尉,就是啥郎的,这些爵位都来自于陛下在泰山封禅时期执行《推恩令》,大爵位被分了一个稀碎。

那些人家的人啊,也不是傻子,好不容易得来的爵位自然不可能用在真正的纨绔身上,要知道,他们如果不努力,只能拿那点爵位炫耀一时,以后没了,那不是真的没了,要被士族踢出去的,那样一来啊,无法进四门学不说,娶老婆也只能娶一个商贾之家,或者百姓之家的妇人。

所以,值得家里花大价钱进来的,其实不能算是纨绔,基本上都是家里一时之选

确定了来一趟西南能捞到军功,这才肯出钱。「

李承修道:「怪不得啊,已经半个月了,一个被丢进悬崖喂野兽的都没有,阿欢,师父,师娘最宠你,你说,如果有人跟不上,师父真的会把他丢下悬崖去吗?「

温欢道:「就算师父是戏言,各路司马可不会认为是戏言,既然是中军大帐传来的军令,他们只会严格执行,说丢就丢,不耽搁。」

就在几人谈论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忽然听到前方的队长,旅长开始大声吆喝休憩,吃中午饭。

云瑾将背包放在平地上,李承修他们也是如此,此时早就进入了秦岭,好些树木,岩石看似人畜无害的模样,天知道那些东西上面,背后,底下会有什么不好的东西。

一开始歇息了,所有人干的

在很多人羡慕的目光下,伙头军来云瑾他们的背包里挖粮食,准备造饭。

看着瘪了一截的背囊,李承修得意的道:「听我的选择没错吧?「

不等云瑾几人称赞,程虎立刻将大头凑过来道:「以前我阿祖听英公的一辈子没错过,我们兄弟几个听李叔叔的也不会错。」

温欢不满的道:「我们是师兄弟你们都应该叫叔。」

程虎没有半分难为情的朝温欢几人施礼道:「云叔,温叔,狄家叔叔,这一次去西南,小侄就全靠几位叔叔了。」

温欢闻言瞅着云瑾道:「为啥我没有半分占到便宜的感觉?「

云瑾指着提着食盒过来的李思道:「恐怕还要吃亏。」

程豹笑眯眯的道:「也不知道李思姑姑今天带来了些啥好吃的。」

程家六兄弟齐齐的上前迎接他们的李思姑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升格成了六条半大汉子姑姑的李思,还觉得这六个家伙非常的懂事,直到他们开始异口同声地喊她姑姑的时候才发觉不妥。

食盒里有四大块烤牛肉,还有一只烧鸡,一根猪肘,以及一盆粥。

程虎笑眯眯的将明显给云瑾四兄弟准备的牛肉端给他们,程蛟还贴心的给他们装了四碗粥,嘴上还说:「叔叔们吃牛肉,那些不中吃的就留给小侄们了。」

温欢咬一口自己的烤牛肉,瞅着程家六兄弟风卷残云的吃烧鸡啃肘子有些伤感的对云瑾道:「光嗣最喜欢啃肘子了。「

狄光嗣早早将盘子里那块巴掌大的牛肉吃完了,舔着嘴唇道:「他娘的,只好吃军中的猪食了。「

李思坐在云瑾身边道:「我这个姑姑,他们是从哪里论的?「

云瑾没好气的指指温欢。

温欢立刻就把锅丢给了李承修。

李承修叹口气道:「没办法,我阿耶跟程公是生死兄弟,我这个叔叔当的毫无问题,又因为我们是师兄弟,所以,思思师姐,你这个姑姑就是这么来的。」

李思见程家兄弟齐齐的抬起头冲自己傻笑,噗嗤笑了一声道:「明知道是攀附,不过呢,一点都不让人讨厌。「

说罢,就朝程龙他们招招手道:「过来,重新叫一遍姑姑让本公主听听。」

自从太宗皇帝去世之后,为了避嫌,也因为长孙无忌的霸道性格,程咬金一家基本上就与皇家断绝了亲密的联系,现在,皇帝的嫡女,太子的胞妹安定公主让他们叫姑姑,而且这个姑姑并没屈辱的意味,所以,在很多人鄙夷的目光中,程家六条快要长成的壮汉,正围着身着男装的李思亲热的姑姑,姑姑的叫个不停,就像这山路上突然多出来了一群鸽子。

说是鄙夷,很多人眼中还是流露出来了一丝羡慕之意。

云初军中的军粮从来都不缺少,可是,指望伙头军们给你好好做饭这就纯属梦想了。

等伙头

军们抬着巨大的木桶往军卒们的饭碗里装饭的时候,满满的一马勺粘稠的东西扣到饭碗里,据说这东西就是汤饼,里面还放了不少的干肉。

一块牛肉一碗汤,自然喂不饱云瑾,温欢,狄光嗣,李承修这样的大肚汉。

云瑾从所谓的汤饼里面捞出一只绿了吧唧的林蛙准备随手丢掉,却被程虎要了过去,卸掉林蛙的四条腿大嚼起来。

温欢吃得很艰难,不过,他的饭碗里没有林蛙,那***伙头军放饭的时候也是看人的,云瑾是大帅的公子,自然值得特殊照顾一下。

那只林蛙说不定就是伙头军在煮饭的时候偶然抓到的,就顺手丢饭锅里一并煮熟,反正就是一块肉,是好东西。

狄光嗣口粗,只要是饭食他来者不拒,至于李承修也早就习惯军中的饭食了。

李思看的一阵阵作呕,看着云瑾努力吃饭的样子觉得很不忍心,明明是一个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如今却硬是过的连长安的马夫都不如。

「吃不下去就不吃,我再给你拿。」

云瑾将最后一口饭送进嘴里道:「以后不要拿了,惑乱军心就不好了。」

李思道:「何至于此?」

云瑾笑道:「我如今承受的,都是我必须要承受的。「

「你以后也要跟阿耶以及哥哥他们一样做大事吗?」

云瑾摇头道:「我更加喜欢现在读书,练武,捣鼓瓷器,我虽然不想去做什么大事,不过呢,家里一大家子人呢,不做大事是一回事,做大事的本领一定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