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打发走那个死乞白赖的黑人混子,我和江静雅马上驱车闪人。
那头黑不溜秋的熊玩意儿印证了一句话,垃圾是不分人种的。
连小孩子的课本费都忍心下手,我想象不出来丫还有龌龊事情做不出来。
难怪余佳杰一直都在跟我们说,黑人是羊城的“新四害”,这帮家伙不光皮粗耐操,而且适应能力极强,还总会仗着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欺骗这边的年轻女孩。
往回走的路上,江静雅歪着脖颈看向车窗外轻喃“老公啊,我有一个想法,你说羊城这么多黑人,官方为什么不管”
我边开车边解释“外交政策决定的吧,主要也是管不过来,据说很多来做贸易的常驻代表,也有不少是跟内陆来的打工仔差不多,跑过来讨生活,好像还有不少人都拿到户口本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既然黑人那么多,你为什么不考虑弄几个靠谱的,放在明面上,虽然很不想承认,可很多时候外国人做生意确实比咱们更占便宜。”江静雅轻声道“还有就是羊城这边的黑人多,本地人可能见怪不怪了,但别的地方黑人很少,比如山城、崇市,你可以考虑考虑,怎么样把公司包装成跨国企业,那样在某些领域或许更占便宜。”
“咦”我微微一顿,随即点点脑袋道“你这个思路有点意思,如果换个老黑站在明面上,那咱们完全可以打着支援海外援建旗号,哪道关卡如果刻意刁难,随时可以给丫扣上个破坏中非外交。”
江静雅像个小孩似的朝我吐了吐舌头“是吧,我聪明吧”
“那必须得,我媳妇天上地下、仅此一枚。”我宠溺的摸了摸她的额头道“这事儿能琢磨琢磨,晚上我给小胖砸、波姐开个视频会,具体研究一下。”
回到公寓,我和江静雅有说有笑的挽着胳膊往楼里走,刚一下车,就看到孟胜乐气喘吁吁的跑下来,瞪着眼珠子低喝“操,你俩跑哪去了”
面对他一脸焦躁的模样,我迷惑的搭腔“逛街啊,走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
孟胜乐舒了口气道“那你俩关机干鸡毛还同时关机,真服你们了,明知道咱得罪了天娱集团,还不让人省心”
“没关机呐。”
“关机我们没有关机啊。”
我和江静雅异口同声的回答,说话的功夫,我伸手掏口袋,江静雅则马上打开自己的挎包,翻找几秒钟后,朝着我着急的说“老公,我手机丢了,你看,包包也被人划开一条大口子。”
我眯眼瞟了眼,她的挎包侧边被人用刀片剌了一条食指长短的大口。
“我特么手机也没了。”我抻着自己的裤兜,恼火的咒骂“绝逼是刚刚那个黑鬼,我操特哥得。”
整个逛街的过程,除了那个黑鬼以外,我和江静雅几乎都没和人有任何身体接触,而且我可以很肯定,走出饭馆的时候,我还掏手机看了眼时间。
“哎呀,乐子快把你电话给我,我手机上绑定着好几张银行卡呢。”江静雅连忙把挎包塞给我,握着孟胜乐的手机开始打电话解绑银行卡。
我摸索几秒钟后,从兜里翻出一张刚刚那个黑鬼硬塞给我的名片。
我咬牙臭骂“麻勒搁哔得,乐子你让余佳杰带俩小兄弟跟我一块找找这个篮子去。”
手机不值钱,关键是上头存的一些号码不好整,最近叶致远组了几次局,介绍我认识了不少羊城这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部门负责人,很多人我都是带陪带喝才求下来的手机号码。
孟胜乐接过名片道“行,你别管了,我待会也过去看看,你赶紧上国宾楼吧,叶致远约了几个挺有实力的老板,给你打电话关机,打到我这儿了,人家估计已经开席,你麻溜点吧。”
“那家伙是个黑人,长得大概一米七八左右,国语说的特别溜,狗渣应该就在北京路一带混,对那头的地形特别熟悉。”我想了想后叮嘱:“算了,还是让阿生过去吧,那个黑煤球跟他算半个同行,他治这种篮籽儿,比咱们更专业。”
“行了,知道啦,你快去吧。”孟胜乐连连摆手。
跟江静雅道了声别后,我迅速开车朝“国宾楼”赶去。
最近一段时间,叶致远组局都是在这家五星级饭店进行的,他嘴上说饭店是朋友的,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肯定是叶家的产业。
到地方以后,大堂经理熟络的带着我包房里走,边走边热情的打招呼:“王总,今天叶少的情绪好像特别好。”
“哦因为啥事啊”我好奇的问。
经理笑盈盈的摇头:“那就不太清楚了,反正今天一过来他就给了我们服务员和门迎不少小费。”
“看架势你也没少得吧,老杜。”我拍了拍他后背打趣。
经理姓杜,实际年龄并不大,不过面相很显大,而且办事也老练,所以平常我都喊他老杜,我俩私聊不错,他时不时会给我透漏点自己掌握的信息。
快要走到包房门口的时候,老杜像是猛然想起来什么一般,压低声音道:“对了王总,今天叶少带来一个女伴,两人关系看似很亲密,待会你可捧着点。”
“女伴”我皱了皱眉头,随即点头道:“知道今天叶少都招待的什么朋友吗”
老杜想了想后说:“天河区工商所的一把,羊城地税的办公室主任,还有旅发委的领导,反正除了叶少的那个女伴以外,其他人都是熟悉面孔。”
干他们这行的,都有个令人嫉妒的记忆力和特别高深的眼力劲,甭管什么人,基本上打过两次照面就能记住。
“成,谢啦哥们。”我从兜里掏出几张大票塞进他兜里,感激的点点脑袋后,直接叩响包房的木门,走了进去。
进屋以后,我先扫视一眼房内,随即歉意十足的抱拳拱手:“哎呀,王所、赵主任、贾处长,实在不好意思哈,路上遇上点事儿,给耽误了,多见谅哈。”
屋里的几个人,我都不是第一次碰面,相对很熟悉,寒暄完以后,我不动声色的瞟了眼叶致远,又看了看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年轻的姑娘。
那女孩大概二十五六岁,也可能比我猜测的岁数要大一些,烫着一袭酒红色的大波浪,堪堪好散落在肩头,脸上挂着淡妆,娥眉大眼,皮肤白皙,模样算不上有多惊艳,但很有韵味。
她和叶致远挨的很近,如果没有中间的椅子扶手格挡,我感觉他俩能直接黏在一块,而且看她的长相,我可以很确定绝对不是叶致远平常那些女伴之一。
不过对于叶致远这类年少多金、家世又好的公子哥来说,身边时不时换妞,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瞄了眼二人,我乐呵呵的举起酒杯道:“恭喜啊远仔,这是给我们找到弟妹的节奏呗,不好意思哈弟妹,来晚了,我先干为敬,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王朗,是远仔的塑料兄弟”
“噗。”女孩瞬间被逗乐,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
“朗哥,她可不是我对象,这是我死党,我在厦门念书时候最后的铁哥们。”叶致远哈哈一笑道:“我跟你介绍哈,她叫初墨,是咱们羊城一把手家的千金,墨墨这位是王朗,就是我前两天在电话里跟你提到的那位朋友。”
羊城一把手家的千金我愣了几秒钟后,马上缩了缩脖领,轻拍自己嘴巴讪笑:“实在不好意思哈,初小姐,眼拙眼拙了。”
“初小姐咯咯咯”那女孩似乎很爱笑,再次被逗得前俯后仰。
叶致远无语的翻了翻白眼嘟囔:“朗哥,你难道不知道咱们羊城一把姓什么吗”
“知道啊,不是姓熊嘛,上次你还带跟他秘书一块吃了顿便饭呢,你忘了呀”我抿了口酒,随口应声,说完一口直接“嗤”的一下将酒喷了出来:“熊熊初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