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m
金帐之外,听着那紧闭的帐门后传来的种种不堪的声音,布禄什拧紧眉头,面上有着一闪而逝的嫌恶。
一名仆从捧着金盘趋步上前,布禄什拿起盘中一方烫得滚热的布巾,反复地擦拭着手掌上并不看见的灰尘,拧紧的眉头很快松开,神色亦恢复了肃杀。
“你们都在帐外守着,什么时候里头叫人了,你们再进去。”他沉声吩咐道,又换过一块新的布巾,继续擦着手。
此时的他眼神清明、面容淡定,哪里还有半分醉酒的模样?
一众侍卫仆从尽皆应是,布禄什扔掉布巾,招手唤过一名亲卫,肃声道:“都给我把眼睛睁大些,穷鬼家的狗也是会咬人的。”
那亲卫会意,叉手应道:“属下明白。”
达昌安来的时候便是由他率部打的掩护,一路上并没惊动左帅府的人。
毕竟,如今左帅父子都不在城中,左帅府撒在外头的人手不便似前些时候那般密集,他们行动起来也要更容易一些。
亲卫很快领命而去,布禄什拢上外袍,草草系好腰带,大步走出了院子。
右帅府几经改造,已然不大瞧得出从前的格局了。
这里原本是大宋辽东行省按察使的府邸,乃是正三品大员的住处,按照布禄什的理解,便是“横五纵三”的布局,十分之规整,占地亦非常之广,附近的几条街巷皆住着这府里的下人,当地人将亦这一带直接唤作“三品巷”。
如今,三品巷左近也依旧住着富伦家的侍卫、仆从和随扈等人,而那横五纵三的院落,则在布禄什的亲自监督之下,或切割、或勾连,再不复从前规制,而是变成了一处毫无规矩可言、却又隐含着某种规律的宅院。
帅府改建之后,每一次布禄什大宴宾客,皆会有客人被那些纵横交错的夹道、短巷与回廊给绕晕,又或者会在突然出现的、铺满砂砾的大片空地上茫然失措。
这样的事情多了,布禄什便又将两处院落重做布局,改回了此前方方正正的样式,专门用以宴客,而右帅府的排布,亦就此变得益发古怪起来。
布禄什对此是很满意的。
在他看来,一个人若是在规矩里活得久了,自身便也会变成规矩的一部分,而一旦这种规矩被打破,其人便也不复存在了。
所以,他讨厌一切的规矩。
但对于规律,他倒并不讨厌,甚而还很遵从,这世上万物万事的规律皆是天生地养,乃是天地运转之则,若连这个都没有,那就真乱了套了。
而规矩,则多半是人为定下来的,除了用来被破坏,它什么都不是。
就如眼下的大宋。
也因此,对于皇都昌黎的某些风气,布禄什是很不以为然的。
学什么不好,偏要去效仿宋人的规矩?那又有什么好学的?那个老朽的国度如今都快要被自己的规矩给玩儿死了,他们大金却是正当强盛,为何要把那些没用的破烂玩意儿拿回来当宝贝?
闲得慌么?
自然,这些话是不能对人说的,尤其在那些至亲好友的面前,更是一个字都不能吐露。
非但如此,布禄什还必须要做出诚意奉行的样子来,跟着做上一些符合昌黎风气之事,将那些破烂东西拿来几样装点一下门楣,以取悦被他喂养得满肚子肥油的那些族老,以及他那个高高在上的皇后姨母。
他一直做得很好。
如今,富伦家的大事小事他都能说得上话,而这些年来奉上的大笔金银,也令得族中不少人视布禄什为主。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过上个三五七年,将白霜城该拿都拿够,他便回去昌黎本家荣养,顺便拿下那族长之位,再将自己看中的几个人安置在他看中的位置上,过后,便能清闲度日了。
事情也果如他的安排,进行得非常顺利且隐蔽。
如果莽泰那丹不曾出现的话。
这个边军左帅就像是从天而降一般,突然一天便压在了布禄什的头顶,哪怕他布禄什是富伦氏的嫡枝、是南境亲王,他在边军中的某些号令,眼下亦有至少四成的人不会听。
手里的兵不听话,则这座由兵把守的城,很快也会变得不再听话了。
布禄什忍耐将近两年。
然而,他越是退让,对方便越是嚣张。眼下事态已经严重到了他无法再退的地步,而昌黎的那些蠢货除了知道跟他要钱,一件经正事都办不好。
直到现在布禄什都不敢相信,富有天下、权势滔天的富伦氏,居然想不出一点办法来让太子殿下获得老皇的重视,反倒将赫哲家的小崽子给显了出来。
这是拿着自个家的真金白银,去替别人家养孩子,且还养出了一头白眼儿狼?
虽然布禄什素来视宋人如猪狗,但有时候他也必须承认,这个老得牙都快要掉光了的族群,还是流传着一些很有道理的话的,比如:
为他人做嫁衣。
布禄什觉着,他在白霜城的这些年,都在这句话里了。
身边渐渐地没有了声息,布禄什面无表情地停下脚步,四顾而视。
侍卫们都没跟上来。
他已经走到了后宅附近,此处的布防皆为金刀暗卫,银刀侍卫却是无令不得擅入的。
此时,四下里静寂无人,早开的春花亦只在那东风里悄然盛放,倒是不远处的垂花门后,传来了一阵细碎而迢遥的笑语。
布禄什想起,长女珍珠今天在家摆宴,请来了不少要好的手帕交,花真那丹也来了。
他站了数息,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握紧,仿佛下一息那只拳头就会举起,向他的暗卫传下号令,一举打破那束缚了他近两年的某种“规矩”。
然而,他的拳头到底还是松开了。就如他这个人,最后也总会不得不屈从于某种“规矩”之下。
背着两手,淡淡地扫了一眼垂花门的方向,布禄什自垂花门前行过,转向东行。
穿过数道回还往复如迷宫的小巷,再走过一片大得有些过分的沙地,一座两层小楼便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