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团队拥有美制长步枪20把,这批枪虽然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但是他们在美利坚战场上做出的贡献不亚于开国元勋,长步枪特有的螺纹形膛线,帮助美利坚赢得了1777年的独立战争。
美制长步枪的有效射程为270米,子弹初速280米/秒,因此杀伤力度并不算大。
此外,还有亨利m1860连珠枪,15把,主要配备在游骑兵身上。
这是高文团队目前最高端的单兵武器。
亨利m1860连珠枪,最值得称赞的就是16发子弹的单仓容量,几乎省略了传统前装线膛枪的装弹时间。
但是这款连珠枪也有一个巨大的缺陷,那就是弹药消耗太大。
一般的财主老爷,根本经不住长时间的消耗。
对于没有采购渠道,更没有军工作坊的高文来说,弹药才是最核心的资源。
除了步枪之外,团队还拥有20把柯尔特转轮手枪以及30把前装线膛燧发枪。
之前鲍文负责装车的时候,就向高文建议过。
希望丢掉那批燧发枪,被高文以‘学习艰苦耐劳精神’为由,拒绝了。
也许崇尚高效火力的鲍文给出的建议是对的。
但是高文觉得,自己的想法肯定是正确的。
现在,枪支的数量多过人员,但是远远达不到撼动考夫曼领主的层次。
即便高文拿下考夫曼,还要面临开发,驻守,分派巡逻以及战略防御等等各方面的压力。
到时候没人会嫌老旧版的燧发枪多。
“老大,马丁有话跟你说。”杰尼骑马来到队伍前面。
高文点点头,示意大家继续前行,随后原地等待后面的乌篷车。
马丁掀起乌篷帘,探出脑袋观察两边的道路,当他发现骑金马的高文后,情不自禁的赞美道:“真是见鬼!这还是我兄弟吗?你是亚历山大·高文?哦!简直酷毙!”
“不用羡慕,我给你留了一匹纯血马。”高文笑着跟马丁并行,顺便看了看他的伤势。
马丁**着上半身,腹部缠绕着厚厚的绷带,另一只手夹着面包片,掌中还攥着半瓶汤姆酒,神色惬意。
看他的状态比一小时之前好多了。
“是金鬃的吗?”
“黑鬃的!”
“也行,我跟你说实话,我早就眼馋这匹纯血马了。”马丁咬了一口面包,还想说什么,突然他目光直直的盯着面前的马屁股。
拉着乌篷车的烈马翘起马尾,噗噗的蹦出一窜马粪。
马丁顿时觉得手中的食物不香了。
“该死的!真是该死!我要把你这畜生的护腚毛都拔掉!”
“哈哈,行了马丁,说正事吧,我本来不想打扰你休息,但是刚才听杰尼说你找我。”
马丁的表情立刻变得严肃,他抬头看着高文,说道:“你拿了考夫曼的地契?”
“兄弟,你这消息够灵通的啊。”
“嗨,青沙镇屁大点地方,谁手下还没几个大舌头啊。”
“不错,如今考夫曼的主权属于我。”高文说道:“我们这次北上,争取两个月内拿下考夫曼。”